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強化警示教育作用,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成果,湖州市紀委通報了近期查處的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問題。
1.湖州市交通建設管理局合同管理科副科長劉勇軍要求管理服務對象為其支付高消費娛樂活動及異性有償陪侍費用問題。
2018年4月28日晚,劉勇軍等人到湖州某KTV包廂進行娛樂活動,并接受異性有償陪侍。期間,劉勇軍電話約管理服務對象董某某到KTV,并由董某某為其支付包廂、酒水及異性有償陪侍費用共計11560元。
2018年9月,劉勇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責令退還。
2.吳興區(qū)環(huán)渚成人文化技術學校原校長沈加民等人借參會之機公款旅游問題。
2015年7月至8月期間,沈加民在帶領環(huán)渚成人文化技術學校教師冷兆亮、汪永清、施敏杰、陳琛琛等人至福建參加會議時,擅自變更行程,繞道至江西南昌公款旅游,共花費3528元。
2018年12月,沈加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他參與人員一并問責,違紀款責令退賠。
3.南潯區(qū)雙林鎮(zhèn)跳家扇村黨總支書記邱建慶違規(guī)發(fā)放津補貼問題。
2009年7月至2018年3月,邱建慶在兼任跳家扇村下屬集體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期間,違規(guī)向村兩委成員、湖州市雙林市場開發(fā)服務所工作人員發(fā)放節(jié)日費、高溫費、值班費等福利補貼,共計人民幣386700元、購物卡價值人民幣47000元。此外,邱建慶還存在其他違法問題。
2018年11月,邱建慶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4.德清縣阜溪街道龍勝村黨總支書記王建和違規(guī)操辦兒子婚宴問題。
2018年5月1日,王建和在操辦其子婚禮過程中,違規(guī)收受8名下屬及6名管理服務對象禮金共計人民幣26600元。
2018年11月,王建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責令退還。
5.長興縣和平鎮(zhèn)紅山村原黨支部書記顧勇違規(guī)操辦搬家酒、借道旅游問題。
2018年1月28日,顧勇在操辦其搬家酒宴過程中,違規(guī)收受16名下屬禮金共計人民幣13400元。此外,2017年8月、10月,顧勇兩次組織村干部到寧波考察企業(yè),途中改道旅游景點游玩,并由當?shù)仄髽I(yè)主承擔旅游費用。顧勇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
2018年10月,顧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責令退還。
6.安吉縣看守所原民警吳松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宴請和禮品問題。
2016年下半年,吳松在管理犯罪嫌疑人張某某期間,兩次應張某某親友邀請,參與喝茶、宴請、KTV娛樂活動,并收受張某某親友所送的香煙、五糧液白酒以及土特產(chǎn)等禮品。同時,吳松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
2018年12月,吳松受到記大過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